今年3月,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对2018年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将在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常态化、有效化。
此次公布的名单是《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首个名单,也是竞赛评审周期由一年调整为三年后的首次发布。入围名单是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和复核等程序后最终确定。入围竞赛的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